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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方都市报]李轩:律师崛起与中国法治转型

    发布时间:2013/11/22
     

      南都讯 记者陈竹沁 实习生陈辉良 “司法部门要善待律师,把他们视为共同体中的一员。”上周六,59599aa美高梅副教授、全国律协宪法学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轩做客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建议改革用人机制,从资深律师中甄拔检察官和法官,真正建立包括三者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以法治精神培养公民人格

        “制度转型的核心是法治转型。”李轩将其形象化为“刀治向水治的转型”,“水治”要求国家为“民有、民治、民享”。他认为,一个社会的人民如果没有独立的人格,很难建立法治社会,目前需要通过以法律方式的治理培养一代又一代公民。

        李轩参与“围观”了李庄案、北海律师案等舆论焦点案件,他认为,以律师为主导的个案普法意义不容低估,律师依法维权的言行启蒙了民众和各级官员,有助于塑造公民人格,使其理解何谓程序正义,中国律师群体正在成为促进中国社会转型包括人格转型的一股积极力量。

        他相信,“好的律师若良医”,不仅技术过硬,还要给当事人做心理辅导,“制止当事人非理性行为,律师的功能不能替代。”

        部分公检法人员仍对律师存在偏见

        在李轩看来,以古代“讼师”这一非法职业为起点,律师职业历经“千年坎坷”。改革开放后,律师业重新崛起,但部分公检法人员至今仍对律师存在职业偏见和歧视,未视其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这将在很长远的时间里影响中国的法治进步。”他建议司法部门善待、善用、善任律师,改革司法部门用人机制,允许从资深律师中甄拔检察官和法官。

        李轩认为,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对公安司法人员从宽处理、对律师从严处理”的问题,比如很少看到冤假错案责任追究。

        李轩指出,当下出现了“公权力私有化、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甚至是政治化,公安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公器被用为个人工具”的现象,李轩期待,未来综合改革若将省以下法院全部独立于地方政府,或为法治建设带来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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